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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10日讯)涉嫌在11年前用木棍及籐条殴伤致死16岁中学生的5名被告,今日被判谋杀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5名被告闻讯后非常高兴,在休庭后走到庭外与数10名前来听审的亲友相拥而泣,并向代表律师致谢。
这起案件耗时6年及经过4任法官审理,才于今日在麻坡高庭审结,控方共传召33名证人出庭供证。
麻坡高庭司法专员苏来雅古玛用超过45分钟来宣读判词及分析证人的供词,并裁决控方无法提出充足证据,证明被告殴打及致死该名中学生。
苏来雅古玛认为,控方证人的供词不可靠,前后出现许多矛盾及疑点,无法证明死者是被谁殴伤,以致伤重毙命,死者真正死亡的原因也无法确定。
他说,还有许多对案件有帮助的证人没有被传召出庭供证,以厘清此案。
涉案的5名被告是加玛鲁丁(49岁)、维里慕鲁根(42岁)、阿都拉菲(56岁)、纳卡拉占(36岁)及莫哈末菲鲁兹(35岁),5人是亲友关系。

代表被告出庭的律师包括依斯干达沙、峇拉柯斯南、鲍尔柯斯南、张彩琳及拉玛斯威胜,控方则由副检司布特拉出庭。
依据控状,被告于2012年5月31日晚上10时至翌日清晨4时56分之间,在峇株巴辖武吉巴西花园的草场,蓄意致死当年16岁死者莫哈末劳勿,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与同一法令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案情显示,莫哈末劳勿疑因拒婚,遭到多名男子掳往峇株巴辖武吉巴西花园,并以木棍及籐条打伤,丢弃在苏雅花园路旁。
莫哈末劳勿过后被民众发现及送院救治,却因伤势过重在事发第二天逝世,警方当时以交通事故来处理这起案件;由于无人认领尸体,院方于一个月后把死者安葬在伊斯兰墓园。
警方于2016年掌握重要线索,揭发死者被人殴伤致死,挖墓重新进行尸检后,逮捕14名嫌犯;其中3人转为污点证人,被控绑架死者的6人在审讯后获释,另外5人则被控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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