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和七旬女同事在食閣洗碗區一言不合起爭執,洗碗叔兩度向她潑水,結果導致對方的頭、臉、胸都被燙傷。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傷人案發生於去年12月17日下午4時半左右,地點是宏茂橋城(AMK Hub)的食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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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67歲的唐中傑( 譯音),他面對1項使用熱水蓄意傷人的罪名,今早認罪後被判監半年,並得償還受害者1026餘元(新幣,下同)的醫藥費。受害者是他現年74歲女同事。
案情披露,被告當時手拿著一杯熱水進入洗碗區,將杯子放在鐵架上後,開始找自己留在架子上的塑料袋。
女同事正好洗完碗準備離開,看到被告在翻找她的籃子,因此返回質問。
兩人一言不合吵了起來,女同事期間踢了被告的腿,打了對方的左手臂,被告於是用左手拿起一旁的杯子,潑向她的胸部。
這一舉動惹怒了女同事,她又用右手兩次打了被告的左手臂,後者邊抬起左手擋住攻擊,右手拿起杯子潑向對方,裡面的熱水灑到了女同事的臉部、頭皮和胸部。
女同事被潑後退後了一步,接著再次質問被告,然後又打了對方的左手臂,才離開洗碗區向食閣經理投訴。
同天, 女同事到醫院接受治療,並被確診全身4.5%燙傷,傷處包括臉部、頭皮、胸部和腋下,隔天出院。
今年5月22日的醫療報告顯示,女同事的所有傷處留下了疤痕,而這些疤痕有可能是永久性的。
爭吵和潑水過程都被監控器拍攝下來,今早在庭上播放。
治療4個月 胸口留疤 頸易紅腫
受害者前後治療4個月,至今胸口還留疤,頸項容易紅腫。
受害者曾女士(74歲)今早受訪時說,當時被燙傷後,她入院一個晚上,隔天出院時,醫生給了她2個星期病假。
她透露,自己每天需要用生理鹽水清洗傷口,再塗抹兩種藥膏。
“起初2個星期,清洗傷口的次數比較頻密,甚至4個小時就洗一次,後續才減少。”
由於擔心拉扯到傷口,曾女士用毛巾裹住身體。
“那時候真的很痛,晚上只能躺平不動,儘量不要摸到傷口。”
前後治療4個月,曾女士的臉部傷勢才完全康復,不過頸項仍容易紅腫,胸口還有疤痕。
妻患癌 育有特需女 被告稱壓力大
被告稱多名家人相繼去世,妻子患癌,女兒是特需兒,經濟拮据,壓力很大。
被告今早求情時稱,母親前些年過世,一名兄弟在疫情間得冠病走了,一名姐妹也在近期離世,加上妻子患乳癌即將動手術,女兒是特需女。
曾女士已原諒被告,但仍有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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