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稱美容院職員豁免她使用期限,女顧客過去20年簽下6萬元(新幣,下同)配套,如今仍剩下約500次療程未用,豈料日前光顧時,卻無法兌換,還被人報警趕她走。美容院負責人:女顧客無理取鬧,作勢打人才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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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林美玲(56歲,經理)向《新明日報》申訴,2004年起都光顧烏節路同一家美容院,也簽下37次的配套,共花6萬6074元8角5分。她稱,美容院職員都說配套沒使用期限,還可與他人共用,因此當職員推銷新配套時,為了支持對方,她仍會簽下。
“每次籤新配套,職員都會‘劃掉’截止日期條款並簽名,這些年來,美容院每週六幫我預留兩個位,我就帶家人一起去。”
林美玲名下最後一次購買的配套,是她弟媳在2021年10月付款898元8角購買,因此目前仍有逾2萬元、共約500次療程還未使用。
豈料,上個月美容院突然通知她,所有配套已經逾期。“我們約了在6月17日見面談,他們要我買新的配套,最後談到不歡而散。”
到了24日週六那天,她如常上門做療程,但職員卻不讓她進入還報警,她過後報案並向消協投訴。
美容院負責人受訪說,女顧客上個月突然拿著4張沒有截止日期的配套發票,說要來做療程,態度非常兇。職員為了安撫她,也先給她做療程。
“但調查後,我們發現店裡的發票副本有關期限的條款並沒被劃掉,因此無法確定她手上被劃掉的發票是怎麼回事。”
負責人也說,女顧客兩次上門大鬧,甚至還作勢打人,因此才報警處理。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案件還在調查中。
負責人稱調查後,發現前經理擅自豁免期限,劃掉一年期限條款,但前經理目前被當局調查,因此不方便多說。林美玲證實,美容院負責人曾向她透露,前經理涉嫌假造文件,美容院已採取法律行動。“但他們前職員的問題,不關我的事,不該我承擔損失。”
另外,她稱自己購買的是按摩或美容的附加療程,並不是全套療程,也沒要求美容院為她做全套療程。
但美容院負責人說,對方來光顧時曾要求做全套療程。“員工想到她是老顧客,就讓她先欠著,並提醒她要升級配套。若真要追究下來,補回那些全套療程的欠款,她還欠我們逾4萬元。”
消費者協會會長楊益財表示,從今年1月到6月26日,一共接獲7起針對美容院的投訴,主要投訴無法使用所購買的配套。消費者原先購買配套時,被告知是沒截止日期,後來卻被通知配套已到期限。
針對此事,美容院負責人說,美容院具有消協認證,至今沒其他顧客或消協來告知有關針對該公司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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