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訊)一名新加坡華裔男子以車子運載沒有合法證件的11只野生鸚鵡入境,遭柔佛州野生動物保護及國家公園局(PERHILITAN)逮著並提控上法庭,男子首認罪,面對7天監禁及罰款8萬令吉處分。
柔佛州野生動物保護及國家公園局於5月31日晚上7時30分,接獲大馬關稅局提供的信息後,5名執法人員前往新山蘇丹依斯干達大廈入境處,檢查一名新加坡男子駕駛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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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官員從男子車上搜查出分別裝在木箱和鳥籠的野生鸚鵡,種類包括10只金剛鸚鵡和1只亞馬遜鸚鵡,而男子無法出示任何合法擁有這批鳥類的證件。
男子被帶到新山南區警區接受調查,他的行為牴觸2022年野生動物保護(修正)法令(A1646法令)第 60(1)(a)和68(1)(a)條文。
他於6月7日於新山地方法庭面對提控時認罪,被判處7天監禁,刑期從被捕日算起,以及罰款8萬令吉。
柔佛州野生動物保護及國家公園局也沒收查獲的物品,法庭則於6月22日作出充公車輛的決定。
柔佛州野生動物保護及國家公園局今日發文告指出,該部門致力保護國家的生物多樣性,以及遏止走私野生動物等犯罪活動。
民眾受促可通過熱線(1-800-88-5151), 或網站( www.wildlife.gov.my),向當局提供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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