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不佬区国会议员潘伟斯提议把肉骨茶、椰浆饭和叻沙列为大马传统美食,以免让邻国抢先把这些美食列为该国发源地的称号。
旅游、艺术及文化部副部长凯路鲁菲道斯说,要纳入国家遗产的美食,必须是可获得我国所有种族同享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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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副部长的言语中不难理解,或许他觉得肉骨茶是以猪肉烹煮,属于非清真食品,所以穆斯林不可食用,副部长觉得若以鸡骨茶替代会更理想。
根据2005年国家文化遗产法令,被列为非物质类文化遗产,是没有指定该物品必须是清真,或是全民共享的食物,如果执行上要列出清真考量,未免矫枉过正。
肉骨茶要不要列为国家遗产其实不难,只是列为国家文化遗产又不是世界文化遗产,何必把事情搞得如此复杂呢?
2009年,我国把“捞生”的习俗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捞生其实也仅是华人在农历新年的文化习俗,虽然非全民共享的美食,但又有何不妥呢?
说真的,美食就是能获得多数人认可的食物,不一定是全民都得接受,就像万果之王的榴梿,虽然很多人爱吃,但也有人说它很臭难以接受,但在2015年同样被列为国家遗产不是吗?
肉骨茶这道美食应该列为国家遗产,希望相关单位快马加鞭,一旦被其他国捷足先登,势必让国人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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