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一名有酒驾案底的51岁男子犯下更严重罪行;再次酒驾的他在一条支路上超速行驶,并撞死一名因汽车抛锚在车旁等待的男子。
《8视界新闻网》报道,涉事司机洪合文(译音)是一家公司运营部的副总裁,以及一家咨询公司的董事。他在昨天(16日)承认自己的罪行,这起案件也是自2019年交通法更新后首起发生的致命车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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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更新后的交通法,这名51岁的肇事者被视为“严重的屡犯者”。
由于这也是法院首次针对“严重的屡犯者”进行判决,因此法官要求双方提交更多有助于法庭进行裁决的资料,并将判决延期至今年8月份。
被告对自己再次酒驾,以及一项因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行认罪。
这起事故于2020年10月27日凌晨发生,地点在朝向东海岸公园大道(ECP)的一条支路;56岁的受害人因为汽车故障,将车子停在双车道支路的左侧车道上,自己站在车旁进行检查。
被告当时不仅行驶速度过快,还不停在两条车道之间游移。事发当时因为右侧车道上有一辆货车挡住了他的去路,所以他就左转往受害者所在的车道行驶。
被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受害人的车尾灯当时是亮着的状态,他还身穿浅色上衣,在黑暗的道路上清晰可见。
不过,被告并没有注意到,也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并直接冲向受害人。受害人当时背对着被告的车辆,根本没有自救的时间。
受害人被撞后失去意识,送往医院后抢救不果。
被告曾在2005年3月因酒驾被罚款并吊销驾照16个月;他之后重新考车,并于2007年再次取得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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