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來15日訊)父親種植耕耘數十載,兒子為保障父親黃梨園土地,透過正規管道申請土地合法擁有權時借用親屬的名義提出申請,成功申請後卻遭對方反口並欲以市場價格“反賣”。父子無奈下透過法律途徑爭取土地,最終勝訴贏回公道。
來自新邦令金的餘佰儀(77歲)與兒子餘家捷(44歲)今天在律師林慧婷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餘家捷希望他們的經歷能作為他人借鏡,在申請土地程序上能更加謹慎,避免演變成家庭糾紛,最終需對簿公堂尋求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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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佰儀表示,他自12歲就跟隨父親務農,20歲那年在新邦令金俗稱“馬華芭”的土地上種植黃梨,直到多年前退休後將務農工作交託給獨子餘家捷經營。
“為了避免日後種植受土地持有權影響,在1994年時我決定向政府申請土地擁有權,唯因為當時女兒年紀尚小,只好與我的親人協商,徵詢他們同意借用名義提出土地申請。”
“在獲得他們同意後,我與兒子著手處理申請程序並負責所有申請費用,經過多年等待,2020年時當該面積達4.5英畝的土地成功申獲後,我的其中一名親友卻拒絕將土地轉到我們名下,甚至提出欲以市價反售回給我們的不合理建議。”
餘家捷表示,當時,其他借用名義申請土地的親友們都已將申獲的土地轉到他們名下,唯獨這位親友不願意,他指這位親友更擱下“就算要賣也會高價賣給別人,不要賣給你們”的狠話。
他表示,在多次協商皆不得要領後,他們唯有透過法律途徑爭取土地持有權,在古來林慧婷與團隊協助下於2020年7月入稟法庭。經過多年審訊後於今年5月23日下判勝訴,讓他們爭取會土地持有權。
他坦言,這類借名義申請土地的情況在他們身邊經常發生,也因借名義者反口而導致無法申獲土地,最終眼睜睜看著土地被轉到他人名下。
他也希望農民若面對這類情況,切勿輕易放棄爭取土地權利,可多諮詢法律意見據理力爭。
林慧婷表示,這起案件的原告能獲得勝訴,主要是2名原告提出充足文件證明,以及親屬挺身供證,證明他們確實已在土地上耕耘多年,未來可作為其他類似案件的借鑑。
她表示,有鑑於案件十分棘手,她與4名律師組成的團隊經過多番研究及案件資料收集,加上原告提供充足的文件證明,才獲得勝利。
她也藉此提醒民眾未來若涉及借他人名義申請土地等,應透過法律程序擬定信託契約,以保障雙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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