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走私小動物來還阿窿債!馬來西亞男子在阿窿指示下,把小狗小貓藏在改裝過的車後座和後車廂,至少11次將它們走私到本地,最終被揭發遭逮捕,判坐牢24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大馬籍的楊江成(54歲,譯音),他因牴觸動物和飛禽法令(Animals and Birds Act)面對16項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6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本週三(7日)被判坐牢2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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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被告在幹案期間做水管工和打散工,每個月賺1000令吉,由於沒有穩定薪水,轉而向馬來西亞的阿窿借錢。
被告欠下5萬令吉債務還不了時,阿窿指示他以走私小動物來新還錢,每成功走私一隻動物會給予170元(新幣,下同)到175元。被告答應後,阿窿提供車子,並讓他直接聯繫“亞歷克斯”詢問有關詳情。
被告承認,每一次走私動物的手法相同,亞歷克斯會聯繫他,指示他把車子開到新山的假日廣場(Holiday Plaza),隨後把車子解鎖停放在該處,一到兩小時後再回去取車。這期間動物已被塞到改造過的後座底下和後車廂。
亞歷克斯接著會指示被告開到兀蘭關卡,成功通關後再到大巴窯1A巷第138座組屋,把車解鎖停在該處,兩小時後倒回來,期間動物已被轉移。完成這一連串指示後,亞歷克斯會直接把錢賺到被告馬來西亞的銀行戶頭,隨後阿窿會從中扣除所欠款項。
不過天網恢恢,被告在3月2日早上11時55分以相同手法走私動物到新加坡時,被關卡人員揭發,逮捕後交由新加坡國家公園局做進一步調查。
被告承認,被逮捕前曾成功走私10次到11次小動物到新加坡,以每次走私8只動物來算,獲得的報酬約1萬3600元至1萬4000元。
根據案情,被告最後一次走私的動物包括三四個月大的柴犬、6周大的小貓和3個月大的博美犬,但博美犬稍後在9日後過世。
根據評估報告,這些動物在狹窄又不通風的環境被運輸,小貓還被放在尼龍袋子裡,是不人道的運輸方式。
博美犬過世的原因則可能是嚴重脫水和細菌引起的腸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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