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新加坡一名25岁的送餐员欠债还不起,就以银行户头资料抵债,让大耳窿利用他的户头行骗,结果自己也惹上官司,被判入狱3个月。
《8视界新闻网》报导,25岁的潘健达(译自Alvin Phua Kian Tat)昨日针对一项欺骗罪和另一项提供个人银行户头权限,而违反新加坡电脑滥用法令的罪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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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揭露,被告去年初已经有债在身,接到自称“达伦(Darren)”的非法放贷者发来的短讯后,开始向对方借贷。
他借了3000元(新币,下同)后无法偿还,对方就开始骚扰和恐吓他,随后提议他以银行户头资料来换取降低利息;每提供一个银行户头的资料,就能抵消500元的利息。
被告同意,在新加坡华侨银行开了一个户头后,把相关资料交给“达伦”控制。
他把提款卡、银行户头的密码资料放在新加坡盛港一座组屋的楼梯口,让“达伦”领取,并在必要时将一次性密码提供给“达伦”。
调查显示,这个户头涉及了新加坡的诈骗案件。
除了华侨银行户头外,被告也将自己的渣打银行户头的权限交给“达伦”。
他根据“达伦”指示,把提款卡放在一个空的香烟盒里,并将盒子放在新加坡宏茂桥一座组屋的楼梯口。
被告提供这两个银行户头的细节后,就不再受到“达伦”的威胁,直到去年9月,被告突然接到“达伦”的电话,称他无法登录银行户头。
这促使被告更改其他两个银行户头的密码,阻止“达伦”使用。
被告在庭上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因为沉迷赌博,无法还债,才“被迫”这么做的。
被告表示,他起初拒绝了对方的提议,不过最终因为不想给家人带来“危险“,勉强答应对方。
新加坡欺诈罪名的最高刑罚是坐牢长达3年、罚款,或两者兼施。向他人提供未经授权的银行户头权限则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监禁长达2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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