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新加坡一名女教師申訴手提電腦遺落在電召車,事後聯絡上司機並表示願意支付10元(新幣,下同)取回,怎料對方獅子開大口,竟索取100元“保管費”,讓她氣煞報警。
《新明日報》報導,張小姐(30歲,教師)指她有一天下午2時,搭乘電召車從新加坡巴耶利峇到碧山,卻在下車後發現手提電腦遺落在車上,於是立刻聯繫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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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料,司機竟向她要錢,稱幫她保管手提電腦需要花費不少時間。
她說:“我告訴司機願意支付10元作為答謝,也可以配合司機,前往司機方便的地點取回電腦,可是司機抱怨說‘10元太少’。”
“我向司機說明,次日早上需要電腦進行教學,但對方不理會,反而打開電腦,向我描述儲存的文件內容。由於電腦裡有隱私信息,我對此感到不安。”
她兩度致電司機,對方始終不願告知其所在位置,繼而又稱“我幫你保管昂貴的電腦,你應該付錢給我”,向她索取100元作為“謝禮”。
她說,司機最後敲定50元為“電腦保護費”,並揚言若她不付錢,他只能在“他有空時”才將電腦送去警局,也無法確保電腦完好無損,因此無奈報警。
貼文發佈後引發網民熱議,有網民留言提醒,乘客要謹記下車時帶上貴重物品,也有網民指司機的行為如同“勒索”。
張小姐表示,她昨天中午12時30分從警局取回了電腦。
電召車公司:調查後當晚已將電腦送至警局
相關電召車公司受詢時說,司機當日下午4時30分與公司聯繫,公司跟進調查後,已於當晚9時將電腦送至警局。
發言人呼籲乘客謹慎保管隨身物品,下車時應再三檢查,確保自身物品沒有遺落車內。
該公司也建議司機,把乘客遺落的物品送到最近的警局或公司總部,或在乘客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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