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搬家后没有主动更新身份证上的住址,还利用旧住址多次借贷,新加坡一名62岁男子被该国移民与关卡局罚款2000元(新币,下同)。
《联合早报》报导,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今日发文告说,男子李家兴(62岁)因抵触该国的国民登记法令,没有办理更换住址的手续而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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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揭露,李家兴曾在惹兰红山租房,从2020年4月起搬走。
然而,他的前房东却于2022年12月9日告知当局,指仍持续收到李家兴的信件,包括来自多个持牌借贷公司的催款信。
搬离惹兰红山后,李家兴迁往淡滨尼街的新住处,却没有按法令要求在28天内向新加坡移民局办理更换身份证上住址的手续。
后续调查显示,李家兴搬家后还继续向不同的持牌借贷公司贷款,并一直使用旧址。
文告指出,李家兴当时深知若不能按时还款,借贷公司就会向他发出催款信,所有信件都会寄到旧址处。
根据新加坡国民登记法令,搬离旧址者须在28天内,向该国移民与关卡局办理更换身份证上住址的手续。
违法者一旦定罪,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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