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新加坡食品局表示,有進口商在進口肉類產品後,沒有安排該局檢查和認證,還直接售賣有關產品,昨日被當地法庭罰款超過3萬元(新幣,下同)。
《8視界新聞網》報導,新加坡食品局在文告中說,當地一家肉類進口公司去年7月29日進口了2萬7000公斤冷凍雞肉食品,卻未安排該局檢查和認證,並在檢查前就私自出售一批冷凍雞肉產品,因此被法庭判罰款3萬5000元。
ADVERTISEMENT
當局表示,進口肉類產品到新加坡時,進口商須在銷售、分銷或出口這些產品前,接受授權檢查員檢查、檢驗和認證,被發現不適合食用的肉類產品將被扣押和丟棄。
根據新加坡的法律,違法者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元,或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至於出售未經檢驗肉品者,一經定罪則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元,或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將被判最高10萬元罰款,或監禁最長3年。
另外,有進口商則因無牌經營冷凍庫,冷藏超過1500公斤的肉類和海鮮,昨日也被當地法庭罰款3500元。
新加坡食品局在文告中說,有關公司去年9月被發現把1585公斤的肉類和海鮮產品,冷藏在無牌冷凍庫裡,這些肉品已被當局扣押。
該公司董事洪奕成(譯自Ang Yi Cheng)也因未能阻止犯罪行為發生,同樣被罰款3500元。
新加坡食品局表示,在無證設施中非法儲存肉類和海產品,會帶來食品安全風險。
在新加坡,所有儲存肉類和海鮮產品的冷凍庫必須獲得許可,並須符合當局的要求和食品安全標準。這些有執照的場所也由新加坡食品局進行例行檢查,以確保遵守規定。
非法儲存肉類或魚類產品的違法者,一經罪成可被判處最高1萬元罰款,或最長1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