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近日接见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后,在脸书贴文对州内廉价组屋的建筑、维护和卫生情况表示失望,希望联邦政府协助维修。
陛下也不忘提醒组屋居民,一同负起责任,保持居住地方的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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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组屋管理问题环环相扣,但是如果仅依靠政府拨款维护,终究是治标不治本。
单单新山和古来就已经有100个组屋区。政府资源有限,今天大家聚焦士姑来皇后组屋,在政府大量投入资源后,有朝一日可能焕然一新。然而,其他组屋又能否获得同样的关注?
组屋属分层地契,依据《分层地契法令》管理,联合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是由当地居民所组成,负责制定和收取管理费,以进行组屋的维护和清洁。
虽然,地方政府发展部拟定了上述法令,但在执行层面依然会面对各种挑战。以我选区内的士乃斯里英达组屋为例,共有190个单位,具20年历史,却仅20个单位向管委会缴付每月的管理费,即不到总数的10%。
该区组屋大多数出租给外劳,屋主并未住在该处,导致没有人愿意承担管理费。在管理费缴交率下滑情况下,管委会面对无经费维护各项设施及卫生等问题,需依靠向发展商和市议会申请拨款,加上原本有缴费的居民又以停止缴费表达不满,整个事件陷入恶性循环。
当然,管委会可以把拖欠管理费的事件带上分层房产仲裁庭索赔,但鉴于程序繁琐,很多管委会都没有诉诸法律行动。
此外,也有一些组屋管委会在财务状况出问题后,没有召开常年大会,也没有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要地方政府建筑物委员会(COB)介入。
每个地方政府辖下都有一个建筑物委员会,负责监管个别组屋或共管建筑的管委会,确保他们如常运作。
我认为,要解决组屋的维护问题还是要靠当地居民,包括定期缴交管理费、照顾居住环境卫生、一同参与管委会的运作等。政府的责任,应该是时时检讨和改善法令执行上的弱点,同时完善监督和执法机制,提高组屋居民的管理意识。
我想,纵使政府每年为廉价组屋准备再高的预算,若居民对居住环境毫不在意,可以预见的维护工作进度,将始终赶不上组屋残旧的速度。
如果没有对症下药,若干年后,我们可能依然羡慕邻国管理得井井有条的组屋,还在继续讨论着是否要向他们学习建房政策的成功经验。
更多报道,请留意星洲日报、星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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