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12歲就當大耳窿跑腿!男童為賺200元(新幣,下同),用紅色馬克筆在一組屋單位外寫粗口大字報,恫言要燒屋,還邀17歲少年同行當“助手”噴漆騷擾,之後一起分酬勞。
《新明日報》報道,涉案的17歲少年事後被被控上庭,一共面對8項控狀,其中包括牴觸放貸人法令、偷窺和糾眾鬧事等。12歲男童是他的同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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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男童在社交媒體上收到一陌生人“Gucci Boi”的訊息,對方問他是否有興趣通過向他人房子噴漆來賺取外快,每噴一單位就能獲得200元的酬勞。
男童因此邀少年加入,一起去幹案,之後平分酬勞,少年同意。兩人都知道“Gucci Boi”是非法放貸的大耳窿。
2020年晚上11時30分,“Gucci Boi”給了男童一單位的地址,而他在隔天晚上就和少年會合,準備上門進行騷擾。
兩人於15日凌晨3時30分抵達單位,男童使用紅色馬克筆在單位旁的牆壁上寫大字報,少年則在單位的鐵門、大門和牆壁上噴黑漆。
受害人是一名32歲男子,他在15日清晨6時30分發現住所被噴黑漆,牆上有大字報寫著“O$P$”,內容還包括粗口,並指下次會鎖門燒屋。
調查顯示,案發一個月前,受害者向一名不知名人士貸款2000元,他之後發現對方是非法放貸後,即把2000元轉回對方提供的銀行戶頭。不過,他卻開始受到對方威脅,要求他還更多錢。
少年求情時指出,每個人都會犯錯,希望法官能給他機會,讓他完成學業。
不過法官表示,被告曾被給予多次機會,但還是重犯,因此判他入青年改造所至少12個月。
法庭文件並沒有揭露12歲男童是否因涉案被控。
少年爬窗臺偷窺女子沖涼 保釋期間再進女廁要偷拍
聽見女子邊沖涼邊唱歌,17歲被告曾爬上窗臺用手機偷窺女子沖涼,在保釋期間還跟隨29歲女子進女廁要偷窺對方如廁。
被告也涉及偷窺案。案情顯示,去年2月8日午夜女受害者(28歲)回到一樓家中,並在主臥室的廁所沖涼。
被告當時經過單位,聽到受害者邊沖涼邊唱歌,就爬上單位外窗臺,打開廁所玻璃窗,持手機伸入內,通過鏡頭偷看受害者沖涼。他試圖錄影,但受害者發現後大喊,他馬上逃跑,受害者隨後報警。
被告當時被警方調查後獲保釋,卻在同年9月13日再次犯案,跟隨29歲女子進女廁想偷拍,結果當場被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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