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一名现年35岁的新加坡男子因为接受一名13岁少女提供的性服务,昨天被判入狱7个月2个星期。
《8视界新闻网》报道,被告沈伟祥的好友黄荣强在网上认识少女,少女同意和黄荣强发生性行为,以换取金钱购买游戏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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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的黄荣强在2020年2月4日,安排被告与他和少女三人发生性关系。
黄荣强通知被告女孩未成年。两人同意各付少女150新元,同时保证不会亲吻少女或和她进行口交,并且在和她发生性行为时做好安全措施。
被告开始亲吻和抚摸少女,黄荣强指示少女替被告手淫,但被告因为少女年纪太小感到愧疚而无法勃起。
黄荣强最终和少女发生性关系,但被告却没有这么做。
副检察官说,被告之后也不再与少女联络。
隔年3月1日,少女的母亲从她的手机里发现她一直与黄荣强保持联络和发生性关系,于是向警方报案,才揭发两名男子的罪行。
被告昨天(11日)承认接受未成年少女的性服务,对一项触犯《儿童和青少年法》罪名认罪。
被告所触犯的罪行,最高刑罚为5年监禁、罚款1万元或两者兼施。
现年16岁的少女由于还未成年,法庭下达庭令,以免受害人身份被泄露。
黄荣强的案子仍在审理中。(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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