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顧客申訴,點粿汁要求不要肉,攤販竟拒賣,直言:“吃遍了全島的粿汁,第一回遇上如此囂張的。”不過,有關攤主堅稱沒有不禮貌,只讓對方光顧別家攤位。
讀者楊玉慶(59歲,產業管理)日前聯繫上《新明日報》,講述自己上個月29日到“四馬路”一帶的熟食中心的用餐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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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下午2時許到一家光顧了好幾年的粿汁攤點餐,由於自己不吃肉、腸和豬皮,所以向攤主要求4個豆卜、1個魚餅、1個蛋和2份粿。
“我向對方說兩人吃,他說不賣。我說自己一個人吃,他也不賣。”
楊玉慶稱,他問攤主為什麼不賣時,對方回答,因為沒點肉類,所以不賣。
楊玉慶說,此前上門也都是隻點豆卜、雞蛋、魚餅或豆乾,之後按照攤販要求付至少一份套餐的價錢,並沒被拒過,不明白為什麼這次的待遇不同。
“吃遍了全島的粿汁,還是第一回遇上如此囂張的,不是錢的問題,是老闆的態度問題。”
對此,記者聯繫上涉事攤位銓誠粿汁熟食的老闆張祥生(65歲),他受訪時說,確實遇上這麼一位顧客。
張祥生說,顧客所點的料加上一份粿是4元,不到單人套餐5元的價格,因此告訴對方不能賣。
“後來他說願意付一份套餐的價格,但我還是認為不妥。萬一之後有人說沒有肉的粿汁也這麼貴,我就百口難辯了。”
張祥生說,做生意是你情我願,不能強求,而自己當時也沒罵人。
“我只是告訴他,不可以賣,你吃別的吧。”
顧客認為列出或事先講明要求可避免不愉快事件。
楊玉慶說,攤販做生意有制定某些規矩的自由,但如果能提前跟顧客講,或是張貼告示說明,就能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涉事攤主張祥生則說,經營粿汁攤30多年,難以按照不同顧客要求,定製每一盤不同的粿汁。
記者也向一些粿汁攤販瞭解他們的銷售做法,有人指出,不會限定顧客買套餐配料,或必須買肉。但也有攤販說,如果顧客所點的料太少,則無法售賣。
位於61街第605座咖啡店的攤販老闆黃先生告訴記者,除了售賣有雞蛋、滷肉、滷腸、豆卜等的4元5角套餐之外,也有顧客要求不要肉的。“我們就為他們準備豆乾、豆卜、雞蛋、魚餅的‘四大天王’餐,賣3元5角。”
他提到,鄰里生意一般會盡量配合顧客要求,但也有一些限制。
“如果點的料少過2元的話,我們就不能賣了,因為會影響套餐食材的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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