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一步錯,步步錯!新加坡17歲少年捲入當地華僑銀行釣魚騙局當錢騾,事後卻向當地警方謊稱取出5萬餘元(新幣,下同)現金放在小販中心廁所,導致警方浪費8小時查電眼。
《新明日報》報導,現年19歲的被告昨日承認一項提供假資料的罪狀和牴觸一項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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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指涉及新加坡華僑銀行釣魚騙局,跟外國犯罪團伙合作,為他們提供洗黑錢的銀行戶頭以及當錢騾,短短3天內接收和領出8萬5220元的贓款。
由於被告幹案時未滿18歲,根據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的名字和資料。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新加坡警方於2021年12月8日至今年1月19日,接獲768宗關於當地華僑銀行釣魚短信詐騙的報案,損失金額達1280萬元,並在去年2月逮捕了16人,包括被告和其他8名同夥。
調查顯示,被告的8名同夥涉及為外國犯罪團伙提供洗黑錢服務,包括提供銀行戶頭接收和轉賬款項;被告跟同夥是朋友關係。
早前,同夥曾提議被告幫他們當跑腿,到提款機幫忙提取贓款,但被告拒絕。
不過,到了2021年12月28日,同夥急需銀行戶頭接收錢,於是聯繫被告幫忙接收和提取3萬元。
當時,被告稱只會幫忙一次,表明不想要捲入他們的非法活動。
被告和同夥於12月29日分別到3個地點取出款項,再分道揚鑣,但被告後來又接到電話,同夥稱需要他再幫忙1天。
在同夥的安撫和勸說下,被告最終同意當晚和隔天,再提取現金和申請額外的銀行卡,提供給同夥接收款項。
被告去年1月13日,就轉賬記錄遭警方問話時,謊稱是代陌生人提取款項,還撒謊說他按照指示把5萬1090元的現金放入白色塑料袋,將其放置在新加坡海格路熟食中心的馬桶後方。
當地警方為此浪費8個小時查閱電眼,以確認被告沒有到小販中心,被告事後承認為了保護同夥而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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