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新加坡一家熟食中心附近出現蟒蛇,還想竄進毗鄰的巴剎裡躲匿,煮炒攤老闆見狀後徒手抓蛇並將它砍殺,引來不少批評。
《新明日報》報導,該名老闆指為了大家安全所以捉蟒蛇,而看它奄奄一息太辛苦才殺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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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於4月18日凌晨1時許,發生在新加坡文禮坊熟食中心和溼巴剎。
日前一段長約2分鐘的視頻在網上曝光,畫面中可見一名文身阿叔正抓著一條蟒蛇的尾巴,當時蟒蛇因憤怒而多次張口試圖咬阿叔,並一度緊緊纏繞在男子手臂,而旁邊還有約5人用籃子和箱子攻擊蟒蛇頭部。
畫面中可見有人舉著手機拍攝,並傳來陣陣笑聲。
隨後畫面一轉,阿叔將蟒蛇帶到熟食中心,並用菜刀將蟒蛇的頭部砍下。
《新明日報》記者昨晚輾轉找到視頻中的阿叔,該名在熟食中心內經營煮炒攤的張姓老闆(54歲)受訪說,當時攤位已打烊,他和朋友在喝酒聊天。
“過後我聽到有人大喊,起初還以為有人打架,走過去才發現地上有黑漆漆的東西,定睛一看才發現是蟒蛇。”
他說,由於當時蟒蛇非常兇狠,他擔憂蟒蛇會傷害到其他人,才主動上前抓它。
“它已奄奄一息”
張老闆解釋,期間他嘗試將蟒蛇抓進籃子裡蓋著它,但蟒蛇的力量很大,加上身體滑溜,很難將它控制住。
“無計可施下,我只好用籃子敲打它的頭,旁人也來幫忙。搏鬥約10分鐘後,蟒蛇已經奄奄一息,因看到它好像很辛苦,因此才砍死它。”
事件曝光後,引來不少網民抨擊,認為蟒蛇被激怒後才有攻擊性,但蛇類是屬於害羞的動物,不會主動攻擊他人,因此應聯絡當局處理,而非將它殺死。
也有網民稱蟒蛇是因居住地被破壞,才出現在社區,並認為殺死蟒蛇的手法過於殘忍,理應受到懲罰。
蛇猛攻擊 被咬兩次
張老闆說,蟒蛇被捉住後非常具攻擊性,他的左手前臂至少被咬了兩次,並留下傷痕。
“這是我首次捉蛇,被咬後當下也不覺得害怕或感到疼痛,事後才發現有傷口。”
張老闆說,由於知道蟒蛇沒有毒,因此沒去看醫生,但因為左手是他慣用的手,在烹煮食物時難免會感到疼痛,但他依舊選擇開檔,沒有休假。
老闆受訪:為大家安全才動手殺蛇
視頻曝光後引來兩極反應,張老闆稱當局也有來調查。
張老闆透露,昨早曾有新加坡公園局官員來調查,並詢問蟒蛇屍體的去處。當得知蟒蛇被他扔進垃圾桶後,官員稱會調查此事。
他跟說:“那條蟒蛇非常兇狠,且一度試圖往巴剎的方向逃走,但被我拽回來,如果當時蟒蛇真的藏匿在巴剎裡,等清晨很多老人家來巴剎買東西時突然發動攻擊,就可能會傷及他人和造成恐慌。”
張老闆說,此前不知可聯絡當局善後,如今被批評也不會過於在乎,畢竟自己的出發點是為了大家安全。
當時在場的另一攤販何先生(48歲)指出,看到蟒蛇多次吐信,顯得非常兇狠。
“蟒蛇長約兩公尺,且力量很大,若是孩童或老人等力氣較小的人被纏住,很可能會窒息。”
新加坡國家公園局正調查
新加坡國家公園局野生動物管理高級署長呂福明通過電郵回覆《新明日報》詢問時指出,當局已知曉此事並正在調查。
他說,若民眾在公共場所遇到蛇類,應保持安全距離觀察,同時保持冷靜慢慢後退,讓蛇有退卻的空間,不要接近或試圖處理蛇。
當局指若未獲批准殺死、誘捕或帶走任何野生動物,均屬違法行為。
若違法行為涉及受保護的野生動物,違法者可能會被判處最高5萬元(新幣,下同)罰款,或最高監禁兩年,或兩者兼施。
不過,若被殺或誘捕的是豁免物種如八哥、鴿子、烏鴉或無脊椎動物,或是在新加坡野生動物法第6節(1)條文下所述,是為了保護農作物或財產,則均不屬於違法。
根據《新加坡動物和鳥類法》,虐待動物的初犯者可被處最高1萬5000元罰款,或最高監禁18個月,或是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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