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新山18日訊)在士姑來金山園燒傷毆打流浪狗“媽咪”的19歲華裔男子,今日將面對法庭判決。
被告葉宏盛(譯音),於3月12日被提控後承認虐待動物,唯當時被告的代表律師G.K斯里達蘭身在外國,因此承審法官拿督旺再迪在今天做出判決。
ADVERTISEMENT
被告於今早9時許抵達法庭,隨後進入法庭內,等待開庭。
控狀指被告於今年3月27日凌晨1時49分左右,在士姑來金山園一間店屋前虐待一隻流浪狗,觸犯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第29(1)(e)(虐待動物)條文,並可在同法令第29(1)條文下被判刑。
案件的主控官是來自獸醫局的莫哈末佔裡。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