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柔佛‧新山18日讯)在士姑来金山园烧伤殴打流浪狗“妈咪”的19岁华裔男子,今日将面对法庭判决。
被告叶宏盛(译音),于3月12日被提控后承认虐待动物,唯当时被告的代表律师G.K斯里达兰身在外国,因此承审法官拿督旺再迪在今天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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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于今早9时许抵达法庭,随后进入法庭内,等待开庭。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3月27日凌晨1时49分左右,在士姑来金山园一间店屋前虐待一隻流浪狗,触犯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虐待动物)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29(1)条文下被判刑。
案件的主控官是来自兽医局的莫哈末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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