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新加坡一名男子因洗錢和教唆他人不向當地海關申報入境物品,被判監禁10個月和罰款6000元(新幣,下同)。
他也因涉及另一起欺騙案被定罪,另外被判入獄27個月。
ADVERTISEMENT
《8視界新聞網》報導,新加坡警方和關稅局聯合發表文告說,34歲的被告楊艾倫(譯自Yeo Alan),面對3項牴觸新加坡《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一項教唆他人不向海關申報入境物品的控狀。
文告說,該國關稅局接獲一項在歐洲國家申請增值稅退稅不果的通報後,與新加坡商業事務局展開聯合調查發現,被告僱用人假冒旅客到倫敦購買並取回珠寶,同時申請增值稅退稅。
被告也慫恿另一人不要向新加坡申報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退稅金額,並唆使另一人在入境新加坡時不要申報入境珠寶,導致這名人士沒有繳付所需的消費稅。
新加坡警方提醒公眾必須申報出入境的2萬元以上現金和票據,該國關稅局也提醒所有入境者如實申報應稅商品,以支付關稅和消費稅。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