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新加坡1名男子和1名女子因為涉及局內人交易,賺取逾12萬元(新幣,下同)利潤,分別被判坐牢12個星期和4個月。
《8視界新聞網》報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表文告說,鄭宥堅(譯自Tay Yew Khem)和惠彩玲(譯自Hui Choy Leng)涉及大道工業公司股份的局內人交易,以及觸犯新加坡《證券及期貨法》和《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罪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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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兩名被告在2016年7月和8月間,從大道工業首席財務官陳志強(譯自Tan Chee Keong)接獲關於公司脫售業務的信息,在公司宣佈消息前購買其股份。
大道工業在2016年8月22日宣佈脫售業務的消息後,兩名被告賣掉手上的股份,分別賺取了4萬3377元和7萬7906元。
鄭宥堅向陳志強支付3萬元作為約定好的利潤分成。
鄭宥堅今年3月認罪,被判坐牢12個星期;惠彩玲則在今日認罪,被判監4個月。
兩名被告和陳志強也將非法賺取的利潤全數歸還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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