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失竊手機追車釀1死3傷 男子被控不認罪 3千保外



(峇株巴轄6日訊)“男子為尋回失竊手機,追車釀成1死3傷車禍”案,為尋回手機而追車釀禍的男子今日出庭面對魯莽駕駛指控時不認罪,獲推事庭允許以3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候審。
上述案件今日在峇株巴轄推事庭審理,32歲的被告陳民春(譯音,銷售員)今日在代表律師陳松元陪同下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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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指出,被告在3月27日約下午3時30分,在峇株巴轄縣巴力士隆巴力嘉裡路涉嫌魯莽駕駛,導致末卡瑪魯沙里爾死亡,因此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魯莽或危險駕駛而導致死亡)。
在上述法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監禁不少過5年及不超過10年,罰款不少過2萬令吉及不超過5萬令吉,同時吊銷駕駛執照不少過5年,重犯者可被吊銷執照10年。
上述案件的承審推事為西蒂祖海達,案件主控官為西蒂卡麗嘉副檢察司,西蒂卡麗嘉副檢察司在庭上建議,讓被告以1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
被告代表律師代被告求情時指出,被告與妻子育一名一歲的孩子,也還需照顧年邁的母親,推事最終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同時擇定案件於5月23日在永平推事庭過堂。

案情顯示,一名男子為尋回失竊的手機,駕駛休旅車從峇株巴轄中江皇子城開車追蹤一輛國產車,結果抵達車禍地點時轎車失控撞向國產車,導致國產車衝入反方向車道,再撞及另一輛車子。
事發後國產車的43歲男乘客當場身亡,39歲男司機則受輕傷,另一輛車子的司機及乘客也身受重傷,被送入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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