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訊)柔佛州警方日前破獲涉及逾322萬令吉今年最大宗的毒品案,涉案的39歲華裔男子今日遭警方提控上庭,面對6項控狀,其中4項指控若罪名成立將面對強制死刑或終身監禁的刑罰。
被告餘登平(譯音)於今日上午8時許,穿著3月21日被捕時的汗衫被押往新山第一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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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控狀指被告在今年3月21日下午4時15分,被發現在一輛停放在新山武吉英花園英達7/9路一間屋子旁邊巷子的國產Axia車內,販賣約3萬6900克的5仔丸,因此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販毒)條文。
與此同時,第二項控狀也指被告在同一日期、時間、地點和車子內,販賣重達約865克的愛他死藥丸,觸犯上述同樣的條文。
第三項控狀則指被告在同樣日期、時間、地點和車子內,擁有約85剋剋他命,觸犯了同一法令下的第12(2)(擁毒)條文。
第四項控狀指被告於今年3月21日下午3時20分,在新山武吉英花園英達7/9路的一間民宅,被發現擁有約53克的克他命,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擁毒)條文。
第五項控狀則指被告於同樣日期、時間、地點涉嫌販賣約5204克的愛他死藥粉,觸犯1952年(1980年修改)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販毒)條文。
第六項控狀也指被告在前述的日期、時間、地點涉嫌販賣約489克大麻,牴觸上述同樣的法令和條文。
其中,第三項和第四項控狀若被定罪,被告將面臨不超過10萬令吉的罰款或入獄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的刑罰。
至於第一、第二、第五和第六的控狀,被告若罪名成立,面對的刑罰為強制死刑或終身監禁以及鞭笞不少於15下。
被告皆對6項指控表示不認罪,由於案件屬重型案,被告不獲准保釋。
法官希達雅多希娜達將案件定在5月15日提呈化學報告。
本案檢控官為娜塔莎。
新聞背景:
柔佛州總警長拿督卡瑪魯查曼是在3月2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揭發毒販利用圍籬住宅及車子充作毒品貨倉企圖掩人耳目,惟手法仍遭警方視破。
在取締行動中,警方起獲了各種類毒品,其中,最大批的毒品是重量達36.9公斤,數量高達11萬9750粒的5仔丸,價值為276萬78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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