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訊)新加坡一名送餐員,騎著違規的電動腳車被當地執法人員攔下,但他一再試圖脫逃,還一度把阻止他並摔在地上的執法人員拖行1公尺。
《聯合早報》報導,40歲的傑希蘭(49歲)日前承認一項魯莽行為導致他人受傷,以及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罪行,被判坐牢4周又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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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員遭拖行1公尺
調查揭露,去年3月9日早上8時許,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的執法人員(34歲)值班時,在當地萬國通道一帶,發現被告騎著違規的電動腳車行駛在對面車道。
執法人員立即迴轉追捕,被告卻加速企圖逃離,最終仍被執法人員攔下。
兩人停在路旁的巴士車站,被告卻拖著電動腳車上人行道,伺機再次試圖脫逃。執法人員見狀,立即抓著電動腳車的後方,同時警告被告停下,但被告仍持續加速。
被告魯莽的行為導致執法人員被拖行1公尺,最終跌在草坪上。
被告執意要逃,但執法人員緊緊抓著電動腳車,被告想掰開他的手不果。執法人員向被告索取身份證,被告也不給。
見他不配合,執法人員便尋求支援。
被告最終留下電動腳車逃離現場。
被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深知自己的電動腳車違規,所以才會在見到執法人員時試圖逃離,如今他已知錯,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主控官則指被告前科累累,他的行為也導致執法人員受傷,拿了3天病假,因此建議判他至少4周加1天的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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