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電動踏板車在兀蘭組屋電梯內爆炸起火,燒死20歲送餐員一案,驗屍官於昨日裁定此事故為不幸意外,並呼籲公眾不要購買或使用經過改裝的電動踏板車。
這起致命意外發生在2021年6月3日晚上11時25分,地點在兀蘭16通道第537座組屋的電梯,死者是莫哈末依爾凡(Muhammad Irfan Danish Azhar,20歲)送院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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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屍官納科達(Adam Nakhoda)發表裁決時說,這是一起悲慘的案件,導致一名身體健康、正值人生巔峰的年輕男子死亡,此案同時凸顯改裝電動踏板車的潛在危險。
《聯合早報》之前報道,死者事發當晚完成送餐工作後,晚上11時25分推著電動踏板車出門。他騎著電板車進入9樓電梯,並在電梯門關上後下車查看電板車。
就在這時,電板車突然爆炸起火,電梯內出現一團火球。
死者緊急按電梯按鈕,在二樓逃出電梯,但全身已經著火。他痛苦呻吟,跑到樓梯口便不支倒下。
民防人員抵達時死者還有意識,但他全身超過98%燒傷,被送進邱德拔醫院搶救,最後因嚴重燒傷及吸入過度濃煙,隔天早上傷重不治。
驗屍官:電池組改裝過過度充電或損壞釀爆炸
調查顯示,起火的電板車是死者從網上購買的,而且連電池組都一併經過改裝的。死者也沒有向陸路交通管理局註冊這輛電板車。
驗屍官指出,改裝的電池組與電板車的原廠設置不匹配,需要頻繁充電才能使用,或許因此導致電池組過熱。
另外,改裝的電池組沒有電池管理系統,無法阻止電池過度充電,或導致電池長期使用後損壞,引起火患。
根據死者在電梯的舉動,驗屍官相信死者當時已察覺電池組有異常,所以才會下車查看,沒料到電板車突然爆炸。
根據報道,莫哈末依爾凡打算在國民服役之前賣掉電板車,因此放上網購平臺發售,但未能賣出。
驗屍官指電梯沒有機械問題,在排除他殺可能性之餘,也向死者的家屬致哀。
庭上揭露,電板車在電梯內爆炸後,引起不少組屋居民的注意,有些居民拿著水桶往電梯內灌水,在民防人員抵達之前順利滅火,見義勇為的行為獲得驗屍官的稱讚。
死者的父親獨自一人出庭聆聽裁決。他在審訊結束後握手答謝警方調查官,隨後自行離開,婉拒媒體的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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