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6日訊)38歲婦女否認虐打女傭,早前被定罪名成立,今早被判坐牢10個月10周,並得賠償女傭4000新元。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迪帕卡拉(Deepakala D/O Chandra Secharan)面對3項蓄意傷人罪,指她分別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4月23日和24日蓄意傷害家中女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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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早前報道,被告於2019年12月8日把來自印尼的女傭艾妮(Eni Agustin,36歲)接回家,女傭前後在被告家中工作約4個月。
被告被指因芝麻綠豆的小事對女傭動粗,包括戳女傭額頭開罵、以木製衣架打腿、狂扇巴掌、用細鐵支打手臂等。
某日,在八樓工作的受害女傭在廚房曬衣服時看見六樓的女傭,對方隔空比手勢問她為何臉上有傷,她則比手勢示意自己被打。對方於是問是否要幫她舉報僱主,女傭遲疑了一下後點頭。
警方於2020年4月25日下午上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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