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4日訊)早前被警員不合法逮捕和扣押的一名男子在獲判2萬新元賠償後,反倒要賠償2萬8680新元的堂費給總檢察署。
《8視界新聞網》報道,48歲男子馬傑成(譯音)被指精神不正常,而被兩名警員不合法逮捕和扣押不到一天。男子後來入稟高等法庭起訴兩名警員,法庭今年1月裁定,男子的部分指控獲判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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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菲立·惹耶勒南昨天(3日)公佈這起案件的審訊堂費賠償額。其中,男子獲賠償1萬9320新元,總檢察署則獲賠償4萬8000新元。這意味著,男子需要賠償總檢察署2萬8680新元的堂費。
法官解釋說,男子只有部分指控勝訴。男子也選擇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自行提告。根據司法規定訴訟人不得利用審訊獲利的原則,男子所獲得的堂費賠償因此比聘請律師代表的來得少。
法官也認為,這起訴訟其實應該交由推事庭審理,男子卻將訴訟提呈高庭。法官按照高庭費用來計算總檢察署可獲得的堂費,因此總檢察署獲得的堂費賠償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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