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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8日訊)1名37歲男子在2017年至2019年擔任柔佛州政府行政部門書記職位期間,涉嫌偽造9份假文件以假當真,今日在新山法庭面對3項指控。
東窗事發後,被告莫哈末法漢於2021年9月5日遭反貪汙委員會逮捕,在這之前,他於2020年間遭革職,目前是一名商人。
3項控狀內容指被告2017年1月份、2018年2月份和2019年1月份,在依斯干達城蘇丹依斯邁大廈內的行政辦公室內,在知情的情況下,偽造總計9份註冊號碼不相同的假文件,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71(偽造假文件)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條文下被判刑。
在此條文下被定罪者,可面對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聽取3項控狀內容時,皆否認罪行。
本案反貪會主控官陳俊耀副檢察司向法庭建議,讓被告以10萬令吉保釋金,附加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末法查理向法庭表示,被告與妻子育有2名分別11歲和8歲的孩子,孩子皆尚在求學階段,而被告在2020年被革職後,至今從商,每月收入是2000令吉至3500令吉,因此希望法庭減低保釋金至5萬令吉。
承審此案法官拿督阿末卡瑪阿里芬在聽取控辯雙方陳述後,允許被告以5萬令吉保釋金附加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且將案件定於3月16日過堂,以讓控方有足夠時間準備好所有所需文件呈堂。
根據瞭解,被告是使用偽造文件,以他人之名,參與政府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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