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自稱是芽籠街頭毒販的“替代選擇”,配咳嗽藥水給癮君子解癮,兩年前洗脫強姦女病人罪名的家庭醫生黃中武被裁定違反醫生專業操守,今早被三司特別庭諭令除名,即日起無法行醫。
一般上,被除名的醫生可以在3年後申請恢復行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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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報道,黃中武面對20項牴觸醫藥註冊法令的指控,其中10項指他不當配給含有可待因(Codeine)的咳嗽藥水和含有苯二氮類(Benzodiazepine)的鎮定劑,另10項指他沒有妥善地記錄病人病歷。
紀律審裁庭早前審理案件後,裁定黃中武須被吊牌20個月,但醫理會認為處分過輕,要求三司特別庭改為諭令黃中武吊牌長達3年。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去年11月首次審理此案,之後要求雙方提呈更多資料,案件展期至今天續審。
庭上揭露,黃中武不當配藥的行為共涉及10名病人,當中包括兩名年長婦女以及一名未成年病人。他會配咳嗽藥水給沒有咳嗽病症的病人,或是配過量的咳嗽藥水與鎮定劑,甚至在藥水中混合其他藥物。
當被紀律審裁庭問為何這麼做時,黃中武稱這些病人有嗜毒問題,試過去戒毒所和看專科醫生都沒用,與其讓他們去芽籠街頭找毒販買毒品,配藥給他們也算是為他們提供另一種“治療”方案。
行醫超過40年的黃中武在勿洛北二道第418座組屋經營“黃氏西藥房”診所多年,是鄰里街坊熟悉的家庭醫生。他被指在2015年11月25日強姦與非禮一名23歲女病人,案件曝光後,他的部分病人還發起聲援行動,表示相信黃中武的清白。
經審訊後,高庭法官在2019年2月判黃中武強姦罪名不成立,但改判他犯下用手指性侵女病人的罪行,同時非禮罪名也成立,必須坐牢10年。控方與黃中武過後雙雙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上訴庭在2020年6月改判黃中武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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