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訊)聲稱能幫“雨樹女”打好跟監獄官的關係,前囚犯開口索賄,被判預防性監禁7年,罰款2000新元以及終生禁止駕駛。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黃偉耿(49歲)面對一項索賄罪,和其他11項破門行竊、在執照吊銷的情況下駕駛等罪名。他2022年認罪,相隔一年後於昨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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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性監禁屬於極重的懲罰,旨在長期收押“變本加厲”的慣犯,刑期介於7至20年,就算行為良好也不享有三分之一的刑期折扣。
根據2018年的新聞報道,73歲的“雨樹女”徐嘉儀當年觸犯多起酒駕、汽車擋路等刑事案,被判坐牢6周,罰款4500新元和吊銷各級駕照20個月。
其中兩個引起熱議的罪名是駕駛法拉利在直落亞逸街跟寶馬司機起衝突,揮拳打傷對方,以及不滿鄰居找修樹工人來修剪她家的雨樹,把修樹工人困在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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