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訊)新加坡一名男子因打人被判入獄和吊銷駕照,但是他對判刑提出上訴,結果被當地高庭加長刑期。
《8視界新聞網》報導,46歲的被告哈林巴杜沙原本被判處坐牢5個星期和吊銷駕照9個月,但是高庭認為地方法官下判時,沒有將被告打人後逃之夭夭的行為考慮在內,而且被告之前也曾酒駕、多次超速且還不認錯,因此將刑期延長到7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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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在2020年2月1日清晨,在武吉知馬快速公路駕駛寶馬轎車回家。
他在開出快速公路時切入另一輛汽車的車道,引發對方鳴笛,兩人下車後,被告對受害者拳打腳踢。
被告早前因蓄意傷人罪成,被地方法官判處坐牢5個星期,但他認為控方沒有證明他傷害了受害者而提出上訴,要求高庭減刑為罰款或3個星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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