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评论

|

柔佛透视

|
发布: 5:44pm 06/02/2023

爆竹

烟火

爆竹

烟火

庄志庆|团结的烟火

柔佛透视(读者投稿)
文:庄志庆

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宣布内阁一致通过合法化燃放烟花和,让人民在相关禁令实施的27年后,又能在佳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政府是在1995年通过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并在1996年全面执行有关禁令,包括禁止任何场合及节日燃放烟花和爆竹。

ADVERTISEMENT

新加坡早在1970年代全面禁止燃放爆竹,并于2003年有限制地开放燃放鞭炮。

政府合法化燃放烟花和爆竹,内政部应研究更好及保障人民安全的管制措施和法令,包括可以参考新加坡的法令,规定在专人指导下燃放红炮等危险性炮竹。

避免不幸事件发生,我建议政府祥细研究新法令,政府也可通过平面或社交媒体,发布正确燃放烟花爆竹,以及所需安全措施的讯息。

营业执照不再获更新的吉打州博彩业者,可以转换跑道售卖烟花爆竹,因为每家店铺开张、非政府组织如华团在大型庆祝活动、神庙庆祝神诞等,都会燃放烟火爆竹。

盼望政府能推出燃放烟花爆竹的措施,利惠民众与国家,因为烟花爆竹带来的收入能刺激国家发展。

投稿须知:

■来稿可电邮([email protected])至本报新山办事处;

■来稿可用笔名发表,但必须附上真实中英文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与电话,以及银行帐号(汇稿费用);

■投稿内容不可涉及包括宗教、种族等敏感课题;

■字数限800字;

■编辑对来稿内容,有修整的权力;

■本须知若有未尽善处,本报有权随时增删之。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