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狮城二三事

|
发布: 12:21pm 04/02/2023

骗案

保释金

黄有志

骗案

保释金

黄有志

公司董事涉逾30億騙案 | 擔保人無法籌足保釋金 黃有志獄中過年

擔保人無法籌足600萬元保釋金,導致黃有志在獄中過年,案展至3月31日在高庭過堂。(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4日訊)涉及超過10億元(新幣,下同)騙案的公司董事黃有志,保釋金早前提高至600萬元,但擔保人無法籌足保釋金,令他在獄中度過農曆新年。

黃有志(35歲)的代表律師昨日(3日)向法官申請第三種擔保方式,即由兩個擔保人分擔400萬元和200萬元保釋金,獲得法官批准。

ADVERTISEMENT

黃有志案發時是Envy Asset Management(EAM)和Envy Global Trading(EGT)的董事。他面對包括欺騙、偽造文件和嚴重失信等共105項控狀,EAM和EGT被指從2016年至2021年間,欺騙約958名投資者投入約14.6億元參與鎳(nickel)貿易投資計劃,而他涉嫌收取其中4.8億元。

案件於2023年1月19日在法院過堂時,法官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移交到高庭,並把被告的保釋金從原本的4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

由於被告的擔保人無法籌足600萬元保釋金,被告從1月19日還押至今。換言之,這期間他在獄中度過了農曆新年。

被告的案件昨日再度在法院過堂,代表律師向法官申請第三種擔保方式,即除了原本的保釋條件,由一個擔保人承擔600萬元保釋金,或兩個擔保人各擔保300萬元,也可以由兩名擔保人分別承擔400萬元和200萬元保釋金。

律師透露,被告的擔保人仍在籌集保釋金,若法官批准申請,一旦擔保人籌足金額,就能選擇上述其中一種方式保釋被告,屆時不須再另外提出申請,也不會延誤被告的保釋手續。

控方沒有反對,僅強調擔保人須讓法庭相信他們有足夠資金擔保被告。法官最終批准律師申請,允許被告的擔保人以上述其中一種方式擔保他。

穿著白色上衣和戴著深藍色口罩的被告通過視訊出庭,他除了確認自己的名字以外,全程不發一語。

案展至3月31日在高庭過堂。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