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日讯)来自峇株巴辖龙引的罗里司机,于5年前在住家贩运23.36公斤大麻,在证据确凿下,昨日在麻坡第2高庭被判罪名成立,命运将在本月26日揭晓。
被告阿密奴查哈(26岁,已婚)另一项拥有8.6克大麻的控罪同样罪成,一并在上述日期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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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高庭是基于这起案件是废除强制死刑后的第一起毒品案,法庭需要进一步聆听控辩双方针对废死条件提出的法律观点,而决定把案件展期定谳。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警方突击其住家时被逮捕,警方从他的裤袋搜获8.6克大麻;过后在嫌犯带领下,警方也在其睡房的橱柜下发现3个纸箱,装有24包重约23.36公斤大麻。
首项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4月12日晚上11时,在峇株巴辖龙引双溪实都兰路的1间屋子里拥有8.6克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项条文,罪成最高可被罚款2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次项控状是指被告于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贩运23.36公斤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项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若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是判处绞刑。
麻坡高庭司法专员苏来雅古玛指出,控方证人已提出充足证据证明从房间及裤袋所搜获的大麻是被告所拥有和保管,被告自辩时也承认从裤袋搜获的8.6克大麻属他所有,而辩方无法对此挑起合理疑点。
被告的主要辩护律师马尼安马拉邦因病缺庭。其助手哈宓丽可儿告诉法庭,这是废死法案生效以来的首宗面对死刑指控的毒品案,需要仔细考量是否可以根据2018年废死修正案对被告的罪名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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