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日讯)东甲音乐老师涉嫌变身“狼老师”一案,涉案的音乐教师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控触摸女童私处及向女童露宝的罪状,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麻坡地庭法官依旺在被告否认有罪后,谕令把案件定于3月15日过堂,被告已经由一名亲属签保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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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64岁的被告郑明桐(人名译音),是东甲一所音乐学院的教师,被告于受害人的家属于2022年6月21日向警方报案后遭扣留。
首项控罪指被告于2022年5月的某一天下午5时至6时15分之间,在东甲医院路的一间店屋,触摸一名7岁女童的私处及亲吻女童,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4(a)项条文。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或鞭笞。
次项控罪是指他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向该名女童露出性器官,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5(a)(i)项条文。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今日开庭时,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丹尼尔副检查司向法官献议被告的保释金为3万令吉。
代表被告出庭的玛念拿雅律师及西瓦特南律师则以被告没有前科,扣留期间与警方合作及保证会出庭受审为由,要求把保释金减少至1万令吉。
案情显示,受害女童在6月间与弟弟对话时,被母亲察觉事有蹊跷,追问之下才揭发她曾遭音乐老师侵犯,包括触摸私处及亲吻脸颊,该名音乐老师也向她露宝,并警告她不可向家人提起事情经过。
女童外婆获悉此事后,愤而带女童向东甲警方报案,同时向马华公共投诉局投诉,才揭露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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