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訊)一名對殘障女性有性癖好的男子跟蹤一名女子求愛不果,惱羞成怒企圖搶劫她,還對她上下其手和用腳踢她,結果被判坐牢6年,鞭刑12下。
《8視界新聞網》報道,25歲的被告莫哈末沙菲克奧斯曼對一項嚴重非禮罪和一項企圖搶劫的控狀認罪。法官在量刑時,把另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也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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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揭露,被告去年8月看上在零售櫃檯工作的26歲受害人,因為他對殘障女性有性癖好,而受害人走路一拐一拐。被告之後多次到受害人的工作地點偷窺她,還跟蹤她到紅山地鐵站。
同年8月底,被告向受害人要電話號碼被拒絕,隨後在社交媒體Instagram被受害人拉黑。被告心生不滿,在9月21日跟蹤受害人回家,在電梯內掐住受害人的脖子,並用美工刀威脅她交出錢財,還非禮和用腳踢她,之後逃離現場。
被告有非法跟蹤、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和惡作劇等前科,之前已經因為這些違法行為被判坐牢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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