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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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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08pm 23/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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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往德國包裹退回 物歸原主先得付費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女子诉:寄往德国包裹退回 物归原主先得付费
徐芳寄出後被退回的包裹重約3.5公斤,新郵政指包裹因文件不足或資料有誤才無法送抵。(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23日訊)女子花80元(新幣,下同)郵寄舊衣服到德國,近4個月後突然有人上門通知被退回,還要跟她多收80元才能物歸原主。

事主徐芳(45歲,科技公司董事)是在去年9月19日到一家新郵政分行,安排把7件舊衣服寄到德國,給在那裡唸書的侄兒,運費是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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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受訪時告訴《新明日報》,等了好一段時間後,在網上查詢得知,去年11月23日包裹在德國海關經檢查後被扣住。

她說,今年1月6日在外工作時,突然接到一名送貨員的來電,對方稱已經在她家門口,要把包裹退還給寄件人,並告知得多付80元,才可以取回這個包裹。

徐芳稱當時家中只有母親在,還搞不清楚情況的她拒絕付款,對方於是帶著包裹離開了。

她說自己當天下午到寄出包裹的分行查詢,一名職員確認此事,並告知必須支付費用才能取回包裹,否則時間久了包裹會被棄置。

兩人最後談得不歡而散,徐芳指當時沒機會問清楚,為何包裹無法被送到德國的目的地。

她坦言,寄出時所填寫的表格有說明,包裹若無法送抵目的地,可退還給寄件人或者棄置,而她當初選擇了前者。

“但當下沒有說明,退還給寄件人是要額外收費的。”

她也認為,如果是因為郵寄服務在過程中出差錯,導致包裹不能送達,應該免費退還給寄件人,甚至還應退回80元的運費,而不是多收錢。

質疑上門收錢做法

女事主質疑送貨員上門收錢的做法是否合理。

徐芳說,當天接到電話說有人上門,還要收錢,腦海閃過對方是不是騙子的念頭。

“直到對方拍下包裹的照片傳給我,我才沒那麼疑惑。”

不過她認為,送貨員上門前自己沒有收到任何通知,也不清楚此人是代表新郵政收錢,還是其他個人或機構。

新郵政:退還包裹當下會收費

新郵政回覆《新明日報》詢問時說,按照公司的服務條款,若包裹無法送抵收件人,顧客得承擔退還包裹費用。

發言人稱,女事主的包裹無法送抵的原因,是因為所須文件不足或資料有誤。新郵政也證實,會在退還包裹給發件人的當下收費。

“我們也向目的地合作方詢問更多詳情,但仍未得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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