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貿易公司前女首席財務官指使員工做假賬,前後3年騙16家金融機構發放約7.7億元(新幣,下同)信貸,這些金融機構事後僅取回部分款項,損失約6.3億元。
《聯合早報》報導,這起案件涉及鉅額款項,導致的損失也非常龐大,控方形容為“史無前例”,這也是新加坡歷來最大且最複雜的融資騙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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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敏金(譯音,62歲)承認11項欺騙和一項偽造賬戶的控狀,餘下24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她今日被判坐牢20年。
案情顯示,被告1992年開始在一家公司擔任總經理,在2015年擢升為首席財務官,每月領取薪水3萬2500元,主要負責與各大金融機構接洽,讓公司取得信貸作為生意資本。
一般上,公司需要提呈財務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給金融機構,證明公司有生意往來。金融機構審核後會發出信貸給公司的供應商,公司或客戶過後歸還這筆錢給金融機構。
然而,被告卻指示審計公司員工幫忙擬定財務報表,再讓公司員工在這些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上偽造簽名,接著提交給金融機構申請信貸。
金融機構不疑有詐,誤信這些財務報表都已審計過,因此發放高額信貸給3家供應商和屬下的子公司,部分信貸之後也轉到客戶手中。
實際上,這些供應商和客戶與被告任職公司有直接的利益關係,包括被告在內的公司高層曾協助設立這些公司,或者曾擔任公司董事。換句話說,金融機構發出的大筆信貸,都在被告任職公司和相關公司之間流轉。
調查顯示,16家金融機構在2017年初至2019年底,前後發放約7.7億元信貸給被告任職公司,但事後只取回部分款項,截至2020年初仍損失約6.3億元。
東窗事發後,被告在2020年初潛逃到英國,新加坡警方後來對她發出拘捕令,也通過國際刑警發佈紅色通緝令。
被告1年後在阿聯酋落網,同年9月被遣送回新加坡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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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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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涉及的案件被指是新加坡歷來最大且最複雜的融資騙案之一。(早報網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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