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橫跨3個快速公路,10人飆車20多公里,當中7人昨天被判罰款3000元(新幣,下同)到5000元,吊牌15到18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警方日前發文告說,當局於去年2月27日凌晨2時左右接獲通知,指多輛汽車涉嫌在中央快速公路行駛中飆車以及魯莽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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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進行調查以及調閱警方攝像機和電眼畫面後,鎖定涉案司機的身份,並在3月9日展開的行動中,逮捕16名年齡介於25歲至38歲的男子。調查結束後,其中10人早前在危險駕駛的罪名下被控上庭。
這10人分別是鍾志鴻(38歲)、陳永豪(29歲)、符永利(32歲)、李仁俊(26歲)、胡家福(27歲)、白偉強(26歲)、林宇順(28歲)、葉布萊恩(25歲)、邱葉祥(27歲)和洪啟浩(27歲)。
庭上揭露,他們幾人在案發前已通過Telegram平臺和其他至少5人約好,於凌晨12時30分許從武吉知馬新天地(The Grandstand)出發,沿著泛島快速公路、中央快速公路等路段行駛至市區。
當天凌晨2時左右,包括被告等的超過30人聚集,接著各自開車出發,這一幕也被電眼拍下。被告等人的飆車畫面遭公眾拍下並放上網,掀起熱議
根據10人的控狀,他們的平均行駛速度介於137公里到173公里之間,遠超出法定時速90公里的限制。7人都求輕判,其中兩人表示知錯,願意承擔責任。
邱葉祥親手寫了求情書,但庭上未念出。白偉強表示這是個愚蠢的錯誤,已得到教訓,不會再犯了。
葉布萊恩也說已知錯,會負起全責,不過是首次犯案,希望法官會將這點考慮在內。
結合文告以及控狀,他們相信是從泛島快速公路靠近大士路的路段開始飆車,接著進入中央快速公路,然後一路行駛至烏節路克里門梭大道(Clemenceau Avenue)出口處,路程超過20公里。(人名譯音)
報道指出,符永利在2014年7月曾因超速駕駛被判罰款1000元和吊牌12個月,李仁俊則是在2019年8月因同樣罪行被判罰款800元。法官基於兩人的前科,這次判他們各罰款5000元和吊銷執照18個月。
其餘5人則都被判各罰款3000元以及吊牌15個月。鍾志鴻和洪啟浩的案件將於今天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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