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男子在十多年前已买下现今住处,但前屋主却至今都未更换地址,如今连300元(新币,下同)的政府发放的邻里购物券也被前屋主领走,令他又气又无奈。
这名苦主是刘先生(61岁,建筑承包商),一家五口居住在勿洛北3街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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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前屋主约50岁,十多年前对方和妻子离婚因此要卖房,他于是买下房子后,和家人住了进去。
不过,前屋主搬走后并没有更换地址,所有政府部门的信件都照样寄到刘先生的家中。
起初,他称会把信件放进寄错信件的信箱,2年前也曾去报警,但是情况仍旧持续。“如果说一开始忘记换地址还有可能,不可能10多年来都忘了换地址。”
然而,令刘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对方还以刘先生家的地址领走了300元的社区发展理事会(CDC)邻里购物券。
刘先生说,前天发放购物券当天,他的妻子当晚7时许上网要领取时,却显示购物券已经被领取了,而且页面上显示领取者的名字竟是前屋主。
根据网页内容:“抱歉,以下人士(前屋主名字)已经代表你的家庭领取了购物券。”
他说:“因为前屋主没换地址,无端端成了我们的家庭成员之一,就这样领走了购物券,我们是很生气,也很无奈,不知要如何联络前屋主。”
刘先生说,事后儿子已经向警方报案,他们也向有关当局反馈情况。
他后来根据指示,前往加基武吉民众俱乐部去重新申请购物券:“不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拿到礼券。”
忧对方若被追债恐被连累
刘先生说,有政府部门把前屋主的信件寄到他家,他们没打开也没拿去丢,目前还帮忙保管着。
不过,最令他担心的是,若前屋主有借贷和被人追债的话,遭殃的是他和家人。
根据加坡的国民登记法令(National Registration Act),搬离旧址者须在28天内,到当地的移民与关卡局或在网上办理更换身份证住址手续。违例者可判坐牢长达2年,或罚款高达3000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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