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個人代步工具在電梯內爆炸失火狂燒,20歲送餐員全身95%燒傷,送院不治。驗屍庭揭露,涉事個人代步工具曾被改裝,不符合陸交局規定。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火患發生在去年6月3日晚上11時25分許,地點在新加坡兀蘭16通道第537座組屋的電梯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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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是20歲送餐員伊爾凡,他事發時被困在電梯,之後在2樓衝出電梯時,渾身是火,最後重傷不治。驗屍庭昨天針對死者死因進行研訊。
案件查案人員供證時透露,伊爾凡案發當晚10時56分送餐後回到9樓住家,之後在晚上11時25分推著個人代步工具搭電梯下樓,打算與好友見面,怎料個人代步工具在電梯內爆炸。
根據警方電眼和電梯內的電眼拍下的畫面,伊凡騎著電板車在9樓進入電梯,按了一樓的按鈕。電梯門關上後,伊凡下車查看電板車,這時電板車突然爆炸起火,電梯內出現一團火球。
伊凡馬上鬆開電板車,拼命按著電梯按鈕嘗試逃脫。電梯門在2樓打開,居民看到他從電梯衝出來,全身著火,痛苦呻吟,有居民聽到他喊“媽媽”。
伊凡在2樓和1樓之間的樓梯口倒下,民防人員抵達後發現他還意識清醒,申訴呼吸困難。救護人員將他送往邱德拔醫院搶救,但他全身95%燒傷,最後因嚴重燒傷及吸入過度濃煙,隔天早上傷重不治。
民防部隊查案人員說,個人代步工具的電池組損壞以及組件過熱或是爆炸導因。
陸交局資料顯示,伊爾凡之前的個人代步工具因不合規格,最後被註銷。
改裝電池組或因過熱起火
庭上揭露,改裝的電池組沒有電池管理系統。這類改裝的電池組可加快電板車的充電速度,或讓電板車可行駛更遠,但也可能造成電池組長期使用後損壞。民防調查官指出,電池組可能因為過熱起火。
電板車的引擎也經過改造,但民防調查官指通過燒痕分析,火勢源於電板車的底部中間,這正是電池組安裝的地方。爆炸發生的數秒前,死者也下車查看電板車的這個部分,相信他當時已察覺有異常,不料電板車突然爆炸。
出事的電板車沒有註冊,相信不符合陸路交通管理局的安全標準。伊凡擁有的其他電板車,也都因為不符安全標準,前年7月自動註銷。
伊凡打算在國民服役之前賣掉這輛電板車,因此擺上網購平臺放售,但未能賣出。
伊凡的父母在其他家屬的陪同下,出庭聆聽審訊,母親詢問民防調查官,電梯的外圍是否有其他可能導致火患的因素。調查官指沒有證據顯示如此,並說他們確定火患從電板車開始,再蔓延至周圍。
警方排除他殺的可能。案件續審,驗屍官料明年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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