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獅城一名德國籍區域經理喝醉後竟在酒店大堂脫褲裸露下體,今天被罰款6100元(新幣,下同)。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任職於化學品公司的53歲被告Mohr Bjoern Herbert承認3項控狀,包括醉酒後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和辱罵警察。另外2項控狀也在量刑時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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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已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被告在2020年8月1日與友人到怡豐城喝酒,之後一起到文華東方酒店(Mandarin Oriental)的MO BAR續攤。
案發當晚9時30分左右,酒吧經理得知已喝醉的兩人在座位上吐了一地,便上前收走了他們的飲料,並請他們離開。
但是,被告卻拒絕離開酒吧,酒吧經理只好叫來同事,一起把被告與友人帶往酒店大堂。
此時,被告竟解開褲子,拉下內褲裸露下體,並在酒店大堂爬來爬去,大吵大鬧。由於被告拒絕合作,酒吧經理最終報警處理。
警方和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試圖引導被告坐上輪椅,但被告卻十分激動,不僅再次大聲喊叫,也企圖站在輪椅上,並且對一名前來遊說他坐上輪椅的警員揮拳,甚至猛力地撲向那名警員。
被告最終被逮捕。
被告的辯護律師蘇尼爾(Sunil Sudheesan)表示,被告為自己的越舉行為表示歉意,請求法官判被告罰款即可。
他透露,被告在案發當日接到父親中風住院的消息,所以才會喝得爛醉如泥。
他也指出,被告的精神評估報告顯示,被告當晚的表現是出於急性應激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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