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訊)東甲縣教育局兩名官員涉嫌在3年前,分別收取1500令吉和4500令吉的賄款並知情不報而於今日被控,不過他們不認罪。
提供賄款的巴莪技職學院女書記則在4項偽造文書罪名下被控,她同樣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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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教育局官員分別是阿都拉薩(40歲)和莫哈末法依查(37)歲,他們獲准各以5000令吉保外候審;女書記則是茜蒂阿米娜(39歲),她獲准以2萬令吉保外候審。
3人的案件將於明年1月12日和19日過堂。
根據控狀,阿都拉薩被控於2019年11月,在東甲縣教育局獲得茜蒂阿米娜提供的4500令吉賄款,讓後者為“2019年宗教學校依斯蘭教育傑出教師研討會”的宴會或會議提供餐飲服務。
莫哈末法依查則被控於2019年11月,在東甲縣教育局獲得茜蒂阿米娜提供的1500令吉賄款,讓後者為“東甲縣教育局策略行政工作坊”提供餐飲服務。
但是,他們知道有關活動沒有舉行,也未向反貪會舉報茜蒂阿米娜的違法行為,因此觸犯反貪會法令25(1)(知情不報)條文,並可在同法令25(2)條文下判刑。
茜蒂阿米娜則被控偽造總值1萬2273令吉2仙的訂單、收據等文件,以作為行騙用途,觸犯刑事法典468(以欺騙目的而偽造文件)條文。她也對4項交替控狀不認罪 。
承審法官是拿督阿末卡瑪,主控官是來自反貪會的洛曼哈金副檢察司。
阿都拉薩和莫哈末法依查委任律師哈扎卡立出庭抗辯,茜蒂阿米娜的代表律師則是韓丹英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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