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獅城一名31歲男子被控虐待一名11歲女童,不僅摑她巴掌,還用皮帶鞭打她的手腳20多次,導致她全身是傷。一名34歲女子因允許男子虐待女童而被控。
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被告的身份信息也不能被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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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男被告早前被控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指他在2020年8月24日於一間組屋單位內掌摑女童的臉部,還用皮帶鞭打女童手腳20多次,造成女童身上多處受傷。
擁有女童監護權的女被告則因為允許這些行為發生而被控。
法庭文件顯示,男被告每次鞭打女童,女被告都在場,但都沒有介入阻止他。
兩人若罪成可被判監禁長達8年、罰款高達8000元(新幣),或兩者兼施。
案件展延至明年1月再次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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