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56歲洋漢酒後鬧事,拿走酒吧食客的手提電腦,還辱罵到場的警員,甚至頭撞其中一警的額頭,昨午被判監禁4個星期,罰款2500元(新幣,下同)。
被告是56歲的威利(Willy Frida D Burm,譯音),他原籍比利時,現在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面對5項包括惡作劇、偷竊、以及對警員動粗等控狀。
ADVERTISEMENT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0年1月30日下午2時半,先在怡豐城(VivoCity)的一間酒吧喝了幾杯酒後,晚上6時再到荷蘭村的Wala Wala Cafe Bar酒吧續攤,喝了多5杯啤酒。
被告接著不知何故,拿走一名食客的手提電腦,並在桌上敲了3下。食客和一名酒吧巡場試圖將手提電腦搶回,但都不成功。
之後,被告帶著手提電腦離開,2名警員接獲報案後,於晚上9時16分,在荷蘭村地鐵站附近發現被告的蹤影。
警員要被告交出手提電腦,不過對方不肯合作,還將電腦扔在地上。警員於是呼叫支援,3名警員將被告制伏。
被告被捕時全程反抗,除了辱罵警員外,也不肯坐上警車,甚至還頭撞一名警員的額頭。
被告攻擊警員的一幕被公眾拍下後,視頻放上了網。
稱來新20年 一直奉公守法
律師代為求情時說,被告在新加坡居住近20年,一直奉公守法,受傷警員傷勢不重,希望法官輕判。
律師也說,被告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愧疚,這段期間確實煎熬,他婚姻觸礁,已與妻子離婚,希望案件能儘快了結,好讓他重新做人。
控方在陳詞時則說,被告酒後鬧事,拒捕還對警員動粗,顯示他目無法紀,求法官判被告監禁4至6個星期,外加高額罰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