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夫妻离婚,丈夫不肯卖屋支付17万5000元(新币,下同)婚姻资产、不给妻女生活费、也不愿出庭,宁愿10次坐牢共计14天,遭法官批是“鸵鸟心态”。
《新明日报》报道,离婚判词显示,这对怨偶在2010年9月7日结婚,两人有大学文凭,婚后育有11岁和10岁的女儿。妻子于2015年7月18日申请离婚,两人2018年1月15日正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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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曾于2017年下达了针对婚姻资产、抚养权、赡养费、孩子生活费等的庭令。但丈夫除了仅一次被强制性要求支付50元后,就一直未支付赡养费和生活费等,也不肯出庭。
他因此6次坐牢1天,4次坐牢2天,甚至在办理离婚期间,选择失业。
法官后来判丈夫必须在最迟2019年8月10日,将妻子应得的17万5000元婚姻资产分给她,若无法在限期内交钱,就得将组屋卖掉,在同年11月15日把钱汇给妻子。但丈夫仍未照做。
妻苦等5年 获准独自卖屋
妻子等了5年还拿不到赡养费等,最后成功向法庭提出申请,可独自处理卖屋手续。
判词披露,除了未支付婚姻资产,丈夫还拖欠妻子3600元赡养费,以及截至今年8月,拖欠孩子9万1450元生活费。
妻子称这些年工作抚养女儿,但开销逐渐变大,最后忍无可忍,在今年3月22日提出申请,要求能独自处理卖屋手续。
法官批准妻子申请,让她可以独自处理卖屋手续,收益也可用来支付拖欠妻孩的费用。
法官:像只鸵鸟 头埋沙堆
法官指出,丈夫有签收法庭文件,他知道自己必须出庭,但选择像只鸵鸟,将头埋进沙里,导致妻子迟迟分不到婚姻资产。
“妻子没得到应得的婚姻资产,在这样的情况下长时间应付生活,结果陷入困境。丈夫也没履行对孩子的责任,导致妻子得辛苦独立抚养2名孩子,丈夫的行为对妻孩十分不公平。”
官判37万500元赡养费 夫一次过得付清
至于生活费,法官指2名女儿每月5000元的开销太大,认为3000元较为合理。
法官考虑到丈夫多数不会每月支付赡养费,因此判他一次过给足费用,总数为37万500元。
法官指出,夫妻的婚姻住所是政府组屋单位,转售价介于80万至100万元间,在扣除所拖欠的约30万元房贷后,丈夫是有能力支付生活费,并将婚姻资产分给妻子。
虽然丈夫仍未现身庭上,但已针对庭令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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