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性侵9歲學生長達4年,11年後才被揭發,游泳教練昨天被判入獄18年11個月以及鞭刑21下。
被告陳金成(譯音,49歲)面對20項性侵及非禮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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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道,今年20歲的受害男生去年報案,透露他多年前被游泳教練性侵。受害男生說,他多年來不敢告訴任何人,擔心會被人歧視,也不想讓家人傷心。若不是他的人生導師勸他報案,他或許會將事情永藏心底。
受害男生是在9歲開始上游泳課。母親每週都會繳數十元(新幣,下同)的學費給被告。
被告非常“關照”男生,時常都會免費給他補課,事後都會帶男生到廁所沖涼,久而久之還會“幫”男生沖涼。
兩人越來越“親近”,被告經常課外帶男生出遊,男生也會不時到被告家玩遊戲。男生父母早年離婚,男生因此非常渴望年長男子的關愛,母親也一直以為被告只是以師長的身份特別疼愛孩子。
不過,被告卻背棄兩人的信任,經常非禮及猥褻男生,有時在車上,有時在游泳池的廁所。
某天,男生到被告家玩遊戲機,被告還將男生灌醉,趁他昏睡時性侵。
男生是在小六上性教育課時才明白被告對他做了些什麼。然而,男生只告訴母親他不想要再上游泳課,並沒說出實情。為了說服母親讓他停課,男生還撒謊,稱被告亂罵他等等。
母親最終答應讓男生不再上游泳課,被告得知消息後不斷嘗試聯絡男生,但男生始終沒有回覆,兩人再也沒有接觸,直到男生多年後報案。
主控官:男生患嚴重抑鬱症 被告稱是‘做實驗’
主控官指出,男生有嚴重的心理陰影,13歲左右患上了嚴重抑鬱症,至今仍不太敢相信任何人。
主控官也認為被告從未真心悔過,指他接精神評估時,向精神科醫生聲稱他對小孩“沒有性趣”,而且對男生的行為都只是在“實驗”。
被告聲稱,他和男生是“好朋友”,事情會變成這樣覺得非常“內疚”。
主控官說,被告被逮捕時,警方調查了他的上網記錄,發現他多年來一直都在看有關小男孩的猥褻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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