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女郎網上看到男子刊登租房廣告,付了1700元(新幣,下同)的押金和部分租金後,才發現是騙局,與另一苦主設局,報警捉人。
苦主葉小姐(27歲,文員)通知《新明日報》,她與丈夫在新加坡工作多年,住在後港一帶,為了住得更加舒適,因此想換更大的房間。她說,今年5月,在網上看到租房廣告,見到位於後港8道第680座組屋有主人房出租,月租1000元,而且沒有屋主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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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上門看房,當時是一名年輕男子招待,對方稱屋子是父母的,但客房另有女租戶。”
葉小姐看了房後感到滿意,於5月13日付了1000元作為押金,並決定8月搬入。
“過了幾天,對方一直要我付部分租金,無奈下,我同月21日再付700元。”
主人房照片不同起疑
事後,男子傳了一張主人房照片給葉小姐,豈料與之前的房子不一樣。“我心生懷疑,上網查詢男子的電話號碼,發現他竟另外打了廣告。”
葉小姐表示,擔心有詐,她決定退租,對方不斷拖延,甚至說錢已用來投資,但承諾年底前付清。
“7月的時候,我發現平臺上有另一名女子分享經歷,付了750元,卻無法入住。我聯絡該名女子,發現她也有相同經歷,我們於是決定一起設局,讓女子的男友假裝租客,上門看房後當場報警。”
她說,當時男子顯得一臉慌張,經警方協調後承諾還錢。
與葉小姐一同設局的苦主黃小姐(23歲,護士)受詢時透露,男子8月時已歸還750元。但葉小姐,至今則分文未獲。
或趁父母不在 才帶人看‘房子’
葉小姐透露,男子外表斯文,年約二三十歲,當初只肯讓她在上午時段看房子。
據她瞭解,該間房子就是男子父母的家。
“事後回想起來,相信男子或與父母親同住,趁父母不在家才帶人上門看房子。”
警方證實接獲此案,調查在進行中。
不還錢 被拉黑
男子遲遲不還錢,葉小姐前幾天再通過WhatsApp詢問,發現已被對方拉黑。
“我向調查官查詢,才獲悉男子已被捕。”
根據葉小姐得知的情況,遭殃的不只是她們,苦主包括本地人以及外國人。
“希望同樣遭遇的人勇敢站出,也希望對方家人可以代為還錢。”
男子已被控
根據記者掌握的控狀,被告李建皓(譯音,32歲)於今年8月29日被控,指他在後港8道第680座組屋欺騙一名男子,讓男子相信被告將單位出租,支付了一個月的押金共2500元。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詐騙罪名一旦成立,可面臨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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