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空腹喝了2杯紅酒,23歲女郎想到父親車上拿健身包,因開不到車後廂而決定移開車子,豈料車子“不受控”,結果撞壞3輛車。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池依琴(譯音)面對6項控狀,包括一項違反車輛(第三方風險與賠償)法令(Motor Vehicles Act)和5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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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昨日承認其中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庭上揭露,去年9月21日凌晨1時許,被告在家中喝了2杯紅酒,後來為了去父親的車上拿健身包而出門。她在沒通知父親的情況下,拿走父親放在客廳的車鑰匙。
她來到卓源路第282A座多層停車場時,發現開不了車後廂,因此決定把車開出來。案發時,她僅持有臨時駕照(Provisional Driving License)。
根據庭上所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被告想將車子倒退進入右後方的停車位。該車位的左右都是柱子,其他車位也都停滿了車。
正當她試圖倒退進入停車位時,車子前方因太靠近左邊一整排停放的車,結果擦撞其中3輛汽車,其中一輛車的車牌還被她撞落。
視頻中可見被告仍試圖將車子停進車位,最後卻撞上柱子,被告此時才下車查看情況,意識到自己沒能解決問題,她最終把車子停在路中央,回家向父親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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